近日,江西省卫生健康委发布《关于调整江西省重型地中海贫血公益救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通过增加救助项目、提高救助标准、增设救助机构、优化救助流程和审核流程,扩大项目可及性,惠及更多重型地贫患者和地贫基因均为阳性的夫妻。在增加救助项目方面,《通知》提出,将具有江西省户籍、在省内医疗机构治疗,或在省外医疗机构进行造血干细胞移植的重型地贫患者纳入救助范围;将一方具有本省户籍、双方的地贫基因均为阳性且在省内医疗机构应用第三代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生育的夫妻纳入救助范围;将使用促进红细胞成熟的药物治疗、造血干细胞移植的前期配型、中华骨髓库提供造血干细胞(复合配型、干细胞采集等费用)、移植后排异和并发症治疗等纳入救助范畴。
在提高救助标准方面,《通知》提出,患有重型地贫的低收入人口,进行普通治疗的每人每年最高可申请救助费用2.5万元,进行造血干细胞移植的每人每年最高可申请救助费用10万元。患有重型地贫的非低收入人口,进行普通治疗的每人每年最高可申请救助费用1.6万元,进行造血干细胞移植的每人每年最高可申请救助费用8万元。此外,夫妻双方均为地贫基因阳性且应用第三代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生育的,每对夫妻每次可申请最高2万元的救助费用。在增设救助机构方面,《通知》提出,增设省级定点医院,其中,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江西省儿童医院和赣南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共同负责建档重型地贫患者的输血、服用祛铁药、使用罗特西普以及造血干细胞移植等治疗;增设15家县级医院作为重型地贫县级救助机构。此外,将江西省妇幼保健院、赣州市妇幼保健院、南昌市生殖医院3家机构增设为第三代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干预救助机构。
江西省还优化了救助流程和审核流程,明确首次申请救助时进行身份信息建档、审核,再次申请救助时只需提交当次治疗记录和医疗费用证明材料。同时,优化审核程序,通过线上线下同步进行,分级分类审核,实行即时申报、及时审核、实时救助,全面提高救助实效。“《通知》调整后,经医疗机构测算,重型地贫患者的治疗费用经过医保报销后,自费部分通过项目救助基本可以补齐,有效减轻重型地贫患者及其家庭的经济压力。”江西省卫生健康委妇幼健康处处长叶颖表示。据介绍,自今年1月该省重型地贫公益救助项目实施以来,已有28名重型地贫患者和7对地贫基因均为阳性的夫妻申请救助,救助金额达84万余元。(章新平、朱雅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