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西网讯:近日,省人社厅出台了《关于将甲磺酸伊马替尼等五种特殊药品纳入城镇大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将甲磺酸伊马替尼胶囊(片)、注射用培美曲塞二钠、重组人血管内抑制素注射液、注射用曲妥珠单抗、注射用雷替曲塞等5种特殊药品纳入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据介绍,这也是江西省首批确定纳入城镇大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特殊药品,主要用于白血病、肺癌、乳腺癌、结直肠癌等疾病的治疗。经测算,此前我省患者受药品目录限制一年要花费1.86亿元。
价格平均降幅15.1%
今年7月,省人社厅根据全省医保目录药品使用情况、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使用药品情况和各统筹地区对建立谈判机制所提出的建议,约请了药品生产商谈判。经过两轮谈判后,最终坚持全国最低价定价。这5种特殊药品的降幅为14%~16.8%,平均降幅为15.1%。
经过测算,这5种特殊药品通过谈判后,一年的费用只要1.59亿元,其中城镇职工报销75%,城镇居民报销70%,如果仅按照70%的报销来算,建立谈判机制后,江西可为参保患者减少负担至少1.113亿元。
城镇职工可报销75%
同时,江西省人社厅还确定了南昌大学一附院等24家医疗机构、黄庆仁栈华氏大药房、樟树国药局药店等21家药店为特药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经过医保经办机构审核,具备享受特药资格的参保患者,持责任医师开具的特药处方可到上述指定的特药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刷卡购药。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谈判确定的医保结算价格报销药品费用,其中城镇职工报销75%,城镇居民报销70%,报销标准与结算价格的差额部分,由参保人员个人负担。